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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05-11 08:54 教信评文〔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各分支机构及有关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加强诚信自律,提升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度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2.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连续经营满三年以上,近三年均有稳定经营记录; 3.近三年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评价活动。 二、评价内容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从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和技术指标评价两方面来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水平。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信用等级;技术指标评价主要从企业基础信用、企业经营信用、企业社会信用等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三、评价程序 (一)报名 自愿申请参加2020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填写《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见附件),于6月8日前将盖好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协会信评工作邮箱,并将报名表原件寄送到协会。 (二)资格审核 协会审核报名企业资格,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并通知企业填报信用等级评价相关申报材料。 (三)预审 省级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对所属参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预审,评分、盖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寄送协会。未成立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的省(市),请各省(市)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给予支持,协助办理。 (四)初评 协会依据《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试行)》(T/JYBZ 001—2018)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分,并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初评。 (五)公示 初评结果通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官网、中国教育装备网等进行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 (六)终审 公示期满后整理、核查反馈意见,终审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七)结果发布 协会将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并在协会各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同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地方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报送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四、评价费用 本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信用评价所需的评审费、管理费和资料费由协会统一支出。 五、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三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 六、其它事项 信用等级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企业无需报名可与今年新获得参评资格企业一起重新参加评价,具体事宜在协会确定2020年新参评企业名单时一起通知。其余已获评信用等级企业的年度复审工作,协会将结合企业社会信用信息组织开展,无特殊情况不需再提交复审资料。 联系人:李守国13601174493 马 彤13488836665 信评工作邮箱:xpb@ceeia.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82 协会网址:http://www.ceeia.cn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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