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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专家库管理办法

湖南省教育装行业协会

装备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提升湖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我省教育装备行业发展,为教育装备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专业技术支撑,湖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启动教育装备行业“智库”建设,成立湖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装备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学科类专家需具有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在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管理类专家需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水平,熟悉教育装备管理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对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和管理应用工作有较为深入的了解。

4.热心教育装备事业,积极支持本协会活动,愿意为湖南教育装备行业的发展做贡献,有精力和时间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正高级放宽到65周岁),能够胜任协会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专家库建立流程

采用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候选专家,协会秘书处汇总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发放聘书,具体程序如下:

1.各县市区装备部门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专家推荐和信息采集工作,组织申请人员填写《湖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并报市州装备部门审核;

2.请各市州装备部门将《湖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审核纸质件汇总盖章后提交本协会秘书处(同时电子表格发邮箱)。

3.协会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的专家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择优吸纳为专家库专家;

4.协会公布专家名单,由秘书处颁发聘任证书。

三、湖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装备专家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权利:

1.研究行业、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政策法规发展动态,向协会提供相关信息和工作建议;

2.优先获取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与资料;

3.指导或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政策解读、标准宣贯、行业交流、专家座谈、主题论坛、行业培训、产品评审、新品推介、成果鉴定等活动;

4.法律、法规明确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履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严守工作机密,按时完成协会秘书处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优先获取的未公开资料信息进行保密;

2.积极参加协会秘书处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协会组织开展的行业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提供顾问支持;

3.指导或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政策解读、标准宣贯、行业交流、专家座谈、主题论坛、行业培训、产品评审、新品推介、成果鉴定等活动。

4.指导或参与编制协会相关技术文件、行业标准、培训教材、科普读物、专题报告和网站期刊等。

5.研究行业、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政策法规发展动态,向协会提供相关信息和工作建议。

6.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

7.结合行业、产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研究或研讨。

8.支持和配合完成协会或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的其它相关活动。

四、专家库的管理

1.协会秘书处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聘任期限为一届两年,可以连聘;

2.协会秘书处按照建立办法,对专家增补或终止的成员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协会秘书处开展具体工作时的专家将在装备专家库中产生;

4.专家累计三次不参加协会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视为自动退出,协会秘书处将收回专家聘书,不再聘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自动终止其专家资格:

1.超过规定年龄;

2.身体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胜任专家工作的;

3.因工作变动不再适宜担任专家工作的;

4.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的;

5.不服从协会秘书处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安排的;

6.违反法律、法规,不宜继续担任专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