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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行协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5-04-29 09:03 教信评文〔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处),电化教育馆,各分支机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经研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信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南 为更好地指导企业参加教育装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信评委制定了《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5版)》(附件1),请各申报单位参照执行。 二、企业报名与遴选 参加2025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自愿填写《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附件2),于5月9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信评工作邮箱,并将纸质件寄送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信评委将结合报名企业参加协会(各分支机构)及其所属省(市)行业协会的各项活动情况,另行发文确定参评企业名单。 信用等级有效期截止于2025年10月31日的企业无需报名,可与今年新获得参评资格企业一起重新参加评价,具体事宜在信评委公布参评企业名单时一并通知。 三、评价费用 1.新参评企业费用 新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评审费(含第三方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和资料费等)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2.期满重评企业费用 三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参加评审的企业,评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信评委审核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后,将另行发文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提交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所需相关材料,以及提交方式和汇款信息等。(注:报名阶段不收取相关费用) 四、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信用监测 信评委将结合企业社会信用信息对已获评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监测,无特殊情况不需再提交相关资料。 六、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魏 宁,010-59893191、13910920413(微信同号) 许永康,010-59893191、13716811068(微信同号) 信评工作邮箱:xpb@ceeia.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协办公楼 协会网址:www.ceeia.cn 附件: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